英国强租威海卫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上半年,俄国强租旅顺和大连以后,英国借口抵制俄国,向清政府提出须以同样条件租借山东的威海卫。1898年7月1日,清政府代表庆亲王奕劻、刑部尚书廖寿恒与英国驻华公使欧格纳在北京签订此约。主要内容是:
将威海卫及附近水面和全湾沿岸10英里以内的地方租给英国,租期与俄国租借旅大期限相同,为25年;
租借地内归英国管辖,英国可在此驻兵设防;
中国兵船无论战时、平时,均可在威海卫停泊。
条约的签订,使英国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一个中国北方的重要军事基地,加上俄国强租旅大,使渤海湾的控制权完全落入帝国主义国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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