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 欧洲经济区成立


欧洲经济区(EEA)在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与欧盟(EU)达成协议后,于1994年1月1日生效,旨在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成员国,无需加入欧盟也能参与欧洲的单一市场。

成员国

瑞士公民在公投中否决加入欧洲经济区。瑞士通过瑞士-欧盟双边协议参与欧洲单一市场。现时欧洲经济区成员为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中的三国:冰岛、列支顿士登和挪威(瑞士除外),以及28个欧盟成员国。


奥地利

比利时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塞浦路斯

捷克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意大利

爱尔兰 爱尔兰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荷兰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英国

欧洲经济区的自由

欧洲经济区根据欧盟倡导的四大自由而建立:货物、人员、服务及资金可在欧洲经济区自由流动。欧洲经济区成员与欧盟成员国之间可以自由贸易,但必须遵守大部分欧盟法律。欧洲经济区在欧盟的决策过程中影响力不大。欧洲经济区成员无需承担欧盟相关的开支,但实际上会为欧洲的融合作出开支。[来源请求]

欧洲经济区的立法

欧洲经济区的非欧盟成员同意制定与欧盟相似的法律,包括社会政策、消费者保障、环境、公司法和统计。(第一支柱)

欧洲经济区的三个成员在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等欧盟机构中并无代表。

机构

欧洲经济区成员国与欧洲委员会组成联合委员会,功能是讨论如何将相关欧盟法律伸延至非欧盟成员国。而欧洲经济区议会每年开会两次,检讨欧洲经济区成员间的整体关系。

欧洲经济区并无涵盖所有成员的常设机构,欧洲经济区的活动主要由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监察委员会(EFTA Surveillance Authority)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法院(EFTA Court)管理,两者相类于欧盟的欧洲委员会和欧洲法院。


上一篇: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

下一篇: 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