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少年在新加坡受鞭刑


麦可·彼特·费尔受鞭刑案指移民至新加坡的美国公民麦可·彼特·费尔(英语:Michael Peter Fay,1975年5月30日-),因犯法而被新加坡法庭判处鞭刑的案件。在1993年,当时年纪仅18岁的费尔跟家人来到新加坡,他故意对当地民众的车子涂鸦与砸玻璃,并涉嫌偷窃,因此被新加坡法庭判处易科罚金3500新加坡元、监禁四个月与鞭刑(鞭笞)4下。由于费尔是第一位被新加坡法庭判处鞭刑的美国公民,且美国政府也出面协调此案件,因此让麦可·彼特·费尔的案件声名大噪。美国与新加坡各大媒体也针对此事件报道一段时间。

破坏事件之前的生活

费尔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父母乔治(George)和 兰迪费尔(Randy Fay)在他8岁时就已离婚。他童年时,被诊断出有注意力缺陷过动症,在破坏事件发生之后,他的辩护律师曾以此疾病当辩护理由。

费尔在父母离婚后与妈妈和继父一同移民至新加坡,而费尔则就读新加坡美国学校。

破坏与偷窃

海峡时报曾在1993年接受新加坡民众投诉,说有身分不明的人在他们社区对85%的汽车进行戳破轮胎和涂鸦,还用斧头敲毁车窗。海峡时报又于当年秋天再度接到民众投诉,说他的果园和六辆卡车被泼满红色油漆,估计至少要花六个月才能修复原状。

在多方投诉下,警方最后抓到一名16岁的香港籍嫌疑犯“何枝肇”,但最后查证何枝肇并没有做出任何与民众报案的事件有关联之事,只有偷拆他爸爸的车牌。经过多日传唤证人与嫌疑人,警方认为犯罪者极有可能是新加坡美国学校的外籍学生。在警方问讯之后,就读新加坡美国学校的麦可·费尔坦承犯下50多起偷窃与破坏。

但后来麦可·费尔得知,此罪行会被新加坡法庭判处鞭刑,因此开庭时他一度否认破坏偷窃,但最后在证据确凿之下,一审被判监禁4个月、罚3500新加坡元(2,214美元)和鞭刑六下 。但二审因为麦可·费尔因为之前曾不承认罪行,因此改判监禁8个月、罚3500新加坡元(2,214美元)和鞭刑十二下。

费尔的律师提出上诉,指出费尔的罪刑只是轻微涂鸦和窃盗,是可以恢复原状的。虽然上诉失败,但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向新加坡请求能减轻费尔的罪刑,时任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态同意请求,将鞭刑部分由12下改成4下,其余不变。

费尔于1994年5月5日如期在新加坡皇后羁留中心执行四下鞭刑。

美国的反映

美国政府表示,虽然新加坡有权利审判和惩罚费尔,但鞭刑并不适合用于青少年。美驻新加坡大使馆指出,费尔涂鸭和破坏所造成的后果并不是永久性的,而鞭刑将对他造成长期生理与心理的创伤。

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声称,这是一个极端且严重错误的刑罚,希望新加坡政府能从宽处理,否则将会继续施压。此外,有20多名美国参议员联名写信至新加坡政府,欲求从宽处理。费尔执行鞭刑期间,美国贸易代表说,他们将尽力阻止世界贸易组织的会议在新加坡举行。而新加坡政府则回应,美国应该要多关注国内的社会问题,如美国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并不是告诉其他国家该做什么。

刑罚执行之后,费尔的案件被各大媒体广泛的报道,世界各地有数十家媒体前往新加坡,以便随时获得案情的最新资讯 。纽约时报发表了数篇文章与评论,强烈谴责新加坡政府的行为,并号召美国市民涌入新加坡抗议。但也有一些媒体发表不实讯息,如新闻日报曾发表一篇专访,说有民众目击新加坡公开费尔受刑画面,但最后在各方查证与新加坡政府的否认下,证实纯属假造。

对于美国人民是否支持或反对鞭刑目前尚不清楚,因为各个新闻机构所做出的调查结果彼此矛盾。然而,有一部份的美国人十分支持鞭刑,理由是新加坡拥有刑罚的权利,他们可以选择使用怎样的刑罚 。另一些媒体指出,一旦美国人去国外,都必须接受该国的法律,不能干涉。 新加坡大使馆也表示,他们接到数通强烈支持费尔刑罚的电话,并指出有很多调查数据都是偏向支持该刑罚。

媒体对此事件的后续相关报道持续了好几年。

事件后的生活

麦可·彼特·费尔于1994年6月出狱,并回到美国与他的亲生父亲生活。 回国后,他和辩护律师接受几个电视台的采访,其中还在1994年6月29日接受CNN主持人赖瑞·金的专访,他在专访中表示,自己的确有损坏路牌,但否认损坏车辆一事。他还声称,在审问期间受虐数次。

在各个访谈中,他表示刑罚结束后臀部仅轻微出血,几乎不能走路,但不需要立即就医。且还强调:“尽管非常的痛苦”。

虽然有不少人提议要将费尔的故事写成一本书或电影,但他表示,绝不会出卖自己的故事来牟利。1994年夏天,费尔因为被丁烷烧伤脸部与手部而住院治疗, 他出院后表示,闻丁烷的气味能让他忘去所有在新加坡不愉快的回忆。1996年,费尔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因为酒后驾车而发生车祸,受了轻伤。 后来在1998年,费尔于佛罗里达州被检举涉嫌藏有大麻与其吸食器,但后来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

2010年6月,新加坡再度传出类似、成为国际所瞩目的事件。一名来自瑞士的IT顾问奥利弗·弗里克(Oliver Fricker)因在地铁车厢外涂鸦,擅闯保护区等罪名,被新加坡初级法院判处监禁五个月和鞭笞3下。


叶永烈:新加坡饱受争议的鞭刑 - 叶永烈 - 叶永烈的博客

新加坡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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