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废除死刑

加拿大刑法极具悲天悯人的胸怀,认为罪犯之所以犯罪系社会未尽教养之责,因此刑法的精神主在感化,并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在于惩罚。也因此一悲天悯人的精神,加拿大早在一九七六年即废除了死刑。加拿大宽仁的刑法虽为加拿大带来了人道的美誉,但由此衍生的问题也确实不少。

首先,加拿大宽仁的刑法及没有死刑,使得外国重罪犯为逃避本国严峻的刑罚,纷纷潜逃至加拿大,使得加拿大获得「犯罪者天堂」的不誉之毁。其次,国内罪犯在没有死刑的情形下,有恃无恐,犯罪愈来愈大胆,且愈暴力,使得社会对宽仁刑法的社会代价不禁又产生怀疑。

加拿大系「犯罪者天堂」不誉之毁最著名的例子为美国加州杀人魔王伍志达潜逃来加一案。伍志达为逃避加州的死刑,曾潜逃来加。在加被捕后,加拿大政府担心他被遣返后可能会遭处决,故一直未将伍志达引渡回美。由于伍志达所犯的罪行太过重大,人神共愤,在加拿大民意压力下,自由党政府在羁押伍志达三年后,终在未取得美国不处极刑的保证下,将之遣返。

加拿大宽仁的刑法在国内亦造成许多争议。其中最著名的为保罗.伯纳多及卡拉.贺莫加夫妇绑架,奸杀两名安大略省女高中生的案件。伯纳多及贺莫加两人八年前绑架奸杀安省女高中生案件惨绝人寰,两人先将两名女学生当性奴隶使用,之后又杀人灭口。案子侦破后,社会一片义愤,纷纷认为类似伯纳多及贺莫加如此丧尽天良的罪犯,万死亦不足赎其罪衍。可惜加拿大已无死刑。

如今,伯纳多被判无期徒刑,但在服刑满二十五年后仍可申请假释。其妻贺莫加由于愿意认罪,并协助检方在法庭中指证伯纳多的罪行,故获得减刑,只须服十年有期徒刑,并在服刑满三分之一后得以申请假释。今天,贺莫加服刑已满三分之一,但因社会反对她申请假释的声浪仍大,故至今她尚不敢提出假释申请,并情愿坐满刑期。伯纳多及贺莫加夫妇绑架奸杀高中女学生一案亦引起社会恢复死刑的呼声。加拿大联盟党前身改革党在一九九七年大选时即曾提出恢复死刑的主张,获得不少民众的支持,惜改革党未能获选执政。最近几年来,加拿大犯罪统计数字虽显示犯罪率有下降的趋势,但犯罪手法却愈来愈大胆、残暴,使得执法单位深为加拿大宽仁的刑法感到忧心忡忡。

加拿大警察首长近几年来,每年集会时都会向联邦政府提出加重惩治罪犯的要求,希望能藉严刑峻法遏阻暴力犯罪的趋势。自由党政府却仍本与人为善的心理,对警察首长的呼吁置若罔闻。加拿大恢复死刑的呼声由于只有在出现重大刑案时才会被提出,事后人们又逐渐淡忘,故政府恢复死刑短期内似无可能,但鉴于社会暴力犯罪愈来愈残暴,严重,修改以宽仁为怀的刑法,加重刑罚亦是无法避免的大方向。由此亦有可能逐渐走向恢复死刑的道路。事实上,由于加拿大近几年来受美国的影响愈来愈深,有些民众已预测,不出十年,加拿大必会恢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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