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与胡汉民再度合作执政

1928年10月8日,国民政府改组,蒋介石和胡汉民在政治上再度合作。

1927年4月,蒋、胡曾合组南京政府,当年8月召开的同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加深了国民党各派间的矛盾,蒋介石欲寻求打破政治僵局的办法。

1928年8月28日,胡汉民由欧洲归国,主张同民党内部要团结。9月3日,胡汉民到上海,同蒋介石多次密商,达成联合执政的协议。15日,胡根据事先拟定的《国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发表了《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20日,同民党中常委会议推补胡汉民、孙科为中常委委员。

10月8日,国民党中常委根据《国民政府组织法》重新组阁,选出17名国民政府委员;以蒋介石为政府主席,谭延恺、胡汉民、王宠惠、蔡元培、戴季陶分任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院院长。18日,国民党中常会议决冯玉祥、林森、张继、孙科、陈果夫,分任国民政府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院副院长,并任李宗仁为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院长,李济深为国民政府军参谋部长,何应钦为国民政府训练总监部部长。

19日,国民政府任命阎锡山、王正廷、冯玉祥、宋子文、易培基、孔祥熙、蒋梦麟、王伯群、孙科、薛笃弼,分别为行政院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各部部长。古应芬为政府文官长。次日,又任命赵戴文为察哈尔省政府主席,任命徐永昌为绥远省政府主席。以蒋、胡合作为中心的国民政府正式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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