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与朝鲜签订《济物浦条约》

 

日本与朝鲜签订《济物浦条约》(lssdjt.cn)

《济物浦条约》是朝鲜与日本于1882年8月30日在济物浦(仁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日方代表花房义质和朝鲜代表李裕元、金宏集在济物浦临时会馆签订。 井上馨接到义质的急电,立即请示内阁。内阁知事急,即命井上馨驰至下关处理此事,又命海军卿川村纯义派遣军舰4艘赴朝鲜,伺机行事。8月7日,井上馨在下关给花房义质训令,命他返回朝鲜。其训令如下:“若是‘暴徒’再逞‘凶乱’,对我有意外侵犯,不问朝鲜政府的处置如何,不妨以我护卫军队加以充分镇压。但由于未向朝鲜政府宣战,镇压只限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与进退。此时使臣仍应保持和平的地位。若是朝鲜政府故意包庇‘凶徒’而不加处分,或不肯谈判,只有致以最后通牒,声明彼国的罪名,然后与海陆军共同退到仁川港,占据适当地点,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以待政府指示。若是清国或其他各国前来干涉,要求调停仲裁时,可答以未奉政府接受外国干预此事的命令,予以明确拒绝。若是朝鲜政府确无伤和之意,可与彼国相当的高级官员议签能达到要求和保证的条约。” 花房义质奉到训令,与陆军少将高岛丙之助同乘“明治”号赴朝鲜,8月12日到达济物浦。13日花房义质率领两个中队抵达仁川府,府尹任荣镐来迎,以公堂作为行馆,请义质下榻。夜间,兵曹判节赵宁夏、吏曹参判金宏集来见义质,对他说:“前日发生的事变,因军民皆叛,政府竟没有兵力镇压。当时我们已注意到贵公使的安全问题,因为叛民迫及宫阙,我们以身躯保护主上,才得数次免遭厄难。因此只得派士官通知贵公使馆。现在大院君专掌政权,主上的圣意一毫也不能达。贵公使若进京城,最少要带一大队人马,否则有受轻侮之虞。” 14日,义质写了上奏书,托仁川府尹任荣镐送至京城。其奏书如下:“向者‘乱民横暴’,义质欲趋候大阙竟不可得。终定计避难,躬犯锋镝,溃围归国。义质今特奉本国钦命,将晋侍阙廷,伏唯殿下,乾纲是张,公时处事,自有咸孚之道。兹具由飞奏,唯祈圣鉴,并颂宝祚万安。”16日义质带兵进入京城,要求立即谒见国王。18日礼曹参判赵秉镐到义质的行馆,奉国王命前来慰问,并传达于后天即20日午时接见。 20日,义质带着领事兼外务书记官近藤真锄前往王宫,以两个中队的兵力作前后分卫,在重熙堂谒见国王。义质奏道:“上月23日的‘凶变’实为古今未曾有之事,但恐和局一破,不可再补,故义质奉钦命再来贵京,将与贵朝廷有所议谈。”国王说:“堀本中尉曾多年为我国的兵事尽力,不幸于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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