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重远被判刑

被反动当局判处一年零二个月徒刑,成为轰动中外的“新生事件”。他被关押到上海漕河泾第二监狱后,各界爱国人士纷纷探监。

1935年7月9日,《新生》周刊总编辑兼发行人杜重远因《闲话皇帝》一文,被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设在上海)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7月9日,在审判时法官开庭只问了几句,即退入内室集议宣判;而日本驻沪总领事特派员竟蛮横地渗入内室监视法官集议。在日方压力下,法院当庭宣判杜重远犯“散布文字共同诽谤罪”。杜重远愤怒地疾呼:“法律被日本人征服了!我不相信中国还有什么法律!。”消息传出,舆论界纷纷指责日方小题大做,香港、新加坡、印尼、泰国等地华侨报纸也纷纷表示抗议。律师吴凯声借助国内外的有利声势,与法庭反复争辩,使杜重远终于取得交保就医的待遇。

杜重远,出生于贫苦农家庭。1905年,入当地私塾读书,学习刻苦。1911年,考入省立两级师范附属中学。其间,参加学生反帝爱国运动。1917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入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学习陶瓷制造专业。1922年,组织东京留学生进行反帝示威游行。同年春节,被推选为回国代表辗转沈阳、北平(今北京市)、天津等地开展反帝宣传。1923年春,学成回国,在沈阳北门外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机器制陶工厂――肇新窑业公司。1926年,参与组织反对日本增设领事馆的活动。1927年,把砖厂改建为瓷器厂,逐渐发展成中国民族资本经营规模最大的一家窑业工厂。

1929年,当选为奉天省(今辽宁省)总商会副会长,成为东北工商界知名人士。同年,兼任张学良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秘书,襄助处理对日外交问题。与此同时,还与友人组织东北国民外交协会,促进了东北各地抗日运动。1930年,参加上海全国国货展览会,倡导发展国货,抵制日货。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因遭日本关东军通缉被迫移居北平。同年9月27日,参加阎宝航、高崇民、王化一发起组织的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被推选为常务理事兼政治部副部长。

1936年春,国民党当局慑于舆论压力,将他移至虹桥疗养院软禁。同年4月,张学良特到上海探监,两人密谈了促蒋抗日问题。同年8月,杨虎城又借治牙病机会住进虹桥疗养院,与他朝夕相处,共商抗日救国大计。9月,获释后,立即前往西安与张、杨晤谈,推动了“西安事变”的发生。事变爆发的第三天,在江西遭到软禁,并被押送到南京,直到蒋介石获释。“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与宋庆龄、沈钧儒等人一起被中国共产党推荐为联合政府负责人。1937年“七七”事变后,冒险奔走于武汉、西北各地,开展抗日宣传活动。9月,在《抗战》三日刊上撰文第一个介绍了周恩来的生平并刊载了周恩来、徐向前等人的言论。1938年,在武汉、香港等地多次会见周恩来,逐步树立起对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

1939年,被邀请去新疆创办新疆学院任院长。他为此竭尽全力,聘请茅盾,萨空了、张仲实等人任教,还延请赵丹、高滔、于村、王为一等人从事文艺宣传活动,并在内地购买了被称为“文化列车”的3卡车书籍。与此同时,他在新疆学院开讲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课,组织“新疆学生暑期工作队”进行抗日宣传,并经常在《反帝战线》上发表宣传进步思想的文章,因此遭到新疆督办盛世才的嫉恨。1940年,被软禁在家。次年5月18日,盛世才先捏造“汉奸”、“托派”的罪名将他逮捕,后又施以30多种酷刑,逼其承认是“苏联间谍”、“秘密共产党员”。但他始终坚贞不屈。

1944年6月,盛世才派人在食物中放毒,使他肠肺烂穿,大量呕血便血,然后,又令人给他注射两支烈性毒针,将其运至东花园数丈高墙上,再从墙头推下杀害,并毁尸灭迹。全国解放后,中共中央曾专门派出考察团到新疆寻找其遗骨,没有找到。

1986年,其著述结集为《杜重远文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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