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村宁次提出“三光”政策

1941年7月10日,冈村宁次晋升为大将,任华北方面军司令,指挥日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进行“蚕食”和“扫荡”,推行残忍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1944年春率部参加打通大陆交通线的作战,8月任第6方面军司令,率部攻占桂林、柳州。11月任日本侵华派遣军总司令。

1945年日本投降后,率侵华日军向中国政府投降,于9月9日在南京签署投降书。1949年1月26日,国民党政府军事法庭在上海宣判日本侵华战犯冈村宁次以及其余260名日本侵华战争罪犯“无罪”,并拟于31日将他们“遣返日本”。国民党政府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1月28日,中共要求国民政府重新逮捕日本侵华罪魁冈村宁次,国民党方面加以拒绝。2月5日,毛泽东发表《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声明》,指出,“这两类战犯问题都得谈判,这两类战犯都得惩办”。

冈村宁次“无罪”释放后被中国国民党政府委任为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工作总联络部长,协助组织日军和日侨遣返事宜。后被国民党政府聘为军事顾问。1949年1月回国。1950年被台湾当局聘为 “军事实践研究院”高级教官。1955年起任日本归国军人组织战友联盟副会长、乡友会会长。死于东京。著有《冈村宁次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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