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主要官员问责制》

香港政治委任制度(又称主要官员问责制,俗称高官问责制,英文名称是Principal Officials Accountability System;POAS),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于连任第二届任期(2002年7月1日)时开始推行的改革。

此制度中包括的成员与香港政府主要官员中的不同。

由香港特区政府于2008年实行《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建议,目的增设两层政治委任官员,包括“副局长”及“政治助理”职级的制度。目标是吸纳及培育足够的政治人才,为有志参政的人士提供一个参政发展途径。

推行原因

  • 1998年香港新机场启用发生大混乱,其后香港政府委任之调查委员会认为身兼机场发展策划委员会主席之时任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负有责任,但陈坚持公务员传统不愿道歉,只表示“非常遗憾”,引起市民不满

  • 连续多次揭发多宗“居屋短桩事件”,引发要求官员问责的声音

  • 亦有人认为由于董建华跟当时的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不睦,使政策决定及执行上受阻,故当局认为需把统领公务员,包括政策局局长的权力完全置于行政长官之下。陈其后以私人理由提早退休,后来透露是因无法说服董不实行问责制。

主要内容

  • 将所有司长和局长职级由公务员职位改为以合约方式聘任,并须为过失负政治责任

  • 将局长向司长负责的制度改变为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政务司司长只负责行政长官直接委派的工作(曾荫权上任后改回旧制)

  • 原有公务员局长改称“常任秘书长”,职责是带领属下公务员执行问责局长决策。但为平息公务员疑虑,规定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须由公务员转任;而且委任期满后可返回公务员岗位(即俗称“旋转门”)。

  • 将局的数目由十六个合并至十一个(2007年曾荫权连任后再调整为十二个),并不再分为“决策局”和“资源局”,统称“决策局”。

影响

  • 为额外支付十二名问责局长每年数千万港元薪酬及其他开支而不增加政府支出,削减大量公务员职位

  • 香港公务员最高职位由政务司司长降为各政策局的常任秘书长

  • 政务司司长的权力被削减,统领众局长的权力被削去,被揶揄为“无兵司令”(曾荫权上任后改回旧制)

成效

问责制推出后受到不少批评;但是,自从实施后已有三位高级官员因被指犯错而自动辞职。三位下台的官员分别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

仙股事件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港交所)发出咨询文件,建议调高股份除牌的价格下限,投资者忧虑所持有的细价股份(俗称仙股)会遭除牌而触发大规模抛售,该日香港股市总市值下跌一百一十三亿港元。其后港交所撤回文件。事情牵涉到时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及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但两人并没有受到处分。港交所行政总裁邝其志则辞职。

泰国包机事件

泰国于2008年11月发生了泰国人民民主联盟在首都曼谷素万那普国际机场举行反政府集会,素万那普国际机场被迫关闭。近千香港游客滞留当地,香港政府迟迟没有派遣包机接走民众。由于邻近的中国大陆、台湾及澳门等已早早派遣包机接走人民,令香港人感到十分无助。由于当时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正在外访,一直未有该局代表出席由唐英年主持的每日政府高层会议,发现原来整过决策过程,全由保安局副秘书长魏永捷在港主持大局。负责署任局长职务的林瑞麟,以至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特首曾荫权未有亲自指挥。事后香港民众要求向负责的政府官员问责,但最终决定包机的唐英年重申今次是“集体决定,团队负责”而没有问责官员受处分。间接令民众有高官问责制名存实亡的感觉。

副局长和政治助理薪金争议

2008年5月31日,在立法会议员强烈要求政府公开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具体薪酬下,政府披露多位政治官员薪酬分布,介乎208,680元(4位)至223,585元(4位),政治助理的月薪分别是134,150元(7位)、149,055元(1位)及163,960元(1位)。除现金薪酬外,副局长及政治助理亦可享有每年22天年假(最多可累积22天)、医疗及牙科福利,以及政府的强积金供款。他们几个人的基本薪金一年已花去四千万公帑。

民主党议员张文光批评多位政治官员的薪酬在议员的两至三倍以上,“他们全无政治历练,凭什么拿高薪?公务员人工要升到这级数,也要很艰苦做很多工作!”,批评曾荫权用人唯亲。

民建联议员曾钰成认为,政府公布每一薪金点的人数分布便可,可以毋须公开个别获委人士的薪酬。

双重国籍风波

2008年05月,传媒揭发八个副局长五个双重国籍,其中谭志源与候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梁凤仪拥有居英权,候任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梁卓伟以及候任环境局副局长潘洁,则分别拥有加拿大及美国护照。虽然副局长不属《香港基本法》规定之主要官员,毋须具中国国籍,但有传媒指副局长有可能署任局长之位。2008年5月31日,特首首度就事件表示,政府任命副局长时必须按《香港基本法》处理,不应收紧对国籍的要求,否则不能达到用人唯才的目标,又指个别副局长考虑放弃外国居留权属个人决定,外界应尊重他们选择。他们后来先后宣布放弃外国国籍,以平息争议。

能力质疑

2010年12月,一个名为“新力量网络”的组织研究指出,八名隶属不同政策局、至今上任已两年多的政治助理中,出席会议次数最多的政治助理只有八次。出席会议次数最少的来自民建联的发展局张文韬和民政事务局徐英伟,以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伍洁旋,三人上任两年多以来,只出席过三次立法会会议。发言次数方面,除蔡少绵任内两年曾在立法会会议发言一次外,其余政助从未发言。该组织研究总监认为,“市民现时根本不知这班政治助理正在做什么,他们如何可以向市民问责?”

发展

当初董建华的构想中,高官问责制成立以后,由问责局长思考制定所属政策局的政策,而由常任秘书长前往立法会代局长回应立法会议员质询。由于政策局申请开设职位等需要经立法会的事务委员会通过,有新政策需要通知这些委员会,而且立法会会议中,议员亦提出不少质询。局中官员需要前往各立法会解答质询。但结果仍然是由问责局长亲自带领局内官员出席会议回应质询。

高官问责制原意是各问责局长改向行政长官负责,行政长官因应社会情况而任免。但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偷步买车风波,董建华存保梁氏,正反映了问责局长只向行政长官负责,而不是向市民问责。其实就算立法会通过局长不信任议案,行政长官也只会考虑是否罢免该局长。

2003年七一游行后,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及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相继辞职,加上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在一年后才请辞。显示了高官问责制某些局限。

2005年,曾荫权当选行政长官后,宣布各问责局长可以选择不出席行政会议的会议,使非官守成员参与制定政策的空间增大。

2007年7月1日,第三届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把问责局增加至十二个,并把部份问责局改组。

副局长及政治助理

2007年10月17日,香港政府发表《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建议设立副局长及局长政治助理等政治委任职位,协助局长处理政治事务。建议于立法会通过,并于2008年开始进行委任。

按2007年10月17日《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发表声明时表示,副局长等政治委任制度,目的是进一步发展2002年开始实行的主要官员问责制。任命政治班子,作精英培训,是为了有系统地补充香港政治人才的欠缺,也为香港渐进式实现全民普选作棋局式部署。其新设的副局长和政治助理职位类似英国的政务次官。

2008年5月20日,香港行政长官公布八位副局长名单,获委任的副局长来自金融界、法律界、医学界、学术界和传媒等多个专业,其中亦有一位政务主任。5月22日公报首批九位政治助理,政治助理是在问责制下按非公务员条款获委任,任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09年10月22日,政府委任前任入境事务处处长黎栋国出任保安局副局长及前任民政事务总署副署长黄静文出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接替出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的谭志源。

2011年6月28日,国务院任命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接替4月因健康理由辞任局长的刘吴惠兰,苏氏自三月起署任局长,是自副局长及政治助理制度推行以来,第一位副局长升任问责局长。

现任政治委任官员

截至2014年1月6日,香港政府共有40个政治委任官职,实际在任官员36人,即有4个官职空缺。一般认为,政府未任命所有政治委任官职是为了节省财政开支,因每名政治委任官皆接受百万港元以上,乃至数百万港元的高额年薪。

  • 各司司长

    •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

    •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 各局局长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前立法会议员)

    • 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民建联成员)

    •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

    •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

    • 教育局局长:吴克俭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

    •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

    •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前立法会议员)


(以上15人皆为行政会议成员,即通称的“内阁”。)

  • 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邱腾华

(以上16人,按照香港特区排名名单;以下职务,则未在排名名单内。)

  • 各局副局长(排名不分先后)

    • 教育局副局长:杨润雄

    • 保安局副局长:李家超

    •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陈肇始

    •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许晓晖

    •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从缺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

    • 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

    • 环境局副局长:陆恭蕙 (前立法会议员)

    •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邱诚武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梁敬国

    •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民建联成员,前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


  • 各司司长政治助理

    • 政务司司长政治助理:从缺

    • 财政司司长政治助理:罗永聪


  • 各局局长政治助理(排名不分先后)

    • 教育局局长政治助理:施俊辉(新民党成员)

    • 保安局局长政治助理:刘富生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政治助理:陈凯欣

    • 民政事务局局长政治助理:徐英伟(民建联成员)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政治助理:从缺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政治助理:赵必立

    • 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冯英伦

    • 环境局局长政治助理:区咏芷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政治助理:胡韵珊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政治助理:陈百里(民建联成员)

    •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治助理:陈岳鹏(新民党成员)


有两个特殊安排:公务员事务局不设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律政司司长不设司长政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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