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白人国会通过结束种族隔离政策


南非种族隔离(南非语:Apartheid)为1948年至1994年间南非共和国实行的一种种族隔离制度。

名称

Apartheid是南非语引自荷兰语的词,区分隔离制度之意。这个制度对人种进行分隔(主要分成白人、黑人、印度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然后依照法律上的分类,各族群在地理上强制的被分离,特别是占多数的黑人,依法成为某些“家园”的市民。这些家园在名义上是自主国家但运作比较类似美国印地安保留区和加拿大原住民保留区。事实上,多数的南非黑人从未居住过这些“家园”。

具体措施

具体实践上,南非种族隔离制度防止了非白人族群(即使是居住在南非白人区)得到投票权或影响力,将他们的权益限制在遥远可能从未访问过的家园。教育、医疗和其他公共服务有时被声称是平等隔离,即为白人和非白人提供同样的、但彼此分开的服务,但事实上非白人族群可得到的只是非常次等的公共服务。

这个制度在1948年被以法律方式执行,直到1994年南非共和国因为长期的被国际舆论批判与贸易制裁而废止。联合国也认为“种族隔离是一种对人类的犯罪”。

种族隔离制度是以1913年的“原住民土地法”作为开端。由于广泛的使用而被执政的南非国民党(National Party)予以强化。接受差别待遇的黑人有2500万人,印度人约有90万人;但是白人只有近400万人。南非共和国的政府说法是:“南非共和国是一个多种族国家,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与习俗皆有所不同,言语也有所差别。让各民族各自发展,并不是种族隔离,而是各自发展。”但是明显的白人掌握政治经济的权力,有色人种成为廉价劳动力的来源;其中的黑人多在白人拥有的农场工作,但是只拿到白人八分之一的工资,而且工资通常无法养家;也有不少黑人失业。

相关法律

南非的种族隔离法律分类以四种人为分类:白人、有色人种、印度人与黑人。其中有色人种为早年白人移民与黑人(布须曼人与班图人)结合所生的混血子女的后代;印度人包括所有来自印度次大陆的印度教徒、锡克教徒、穆斯林(含巴基斯坦人)和其他教徒;1966至1967年起,日本人被誉为“荣誉白人”(Honorary Whites)。到种族隔离废除为止,“荣誉白人”的称号最终扩展到其他东亚民族,包括中国人。

与种族隔离有关的主要法律包括如下:

1911年

  • 矿业及工人法(The Mines and Work Act)

1913年

  • 原住民土地法(The Natives Land Act)

  • 移民调节法(The Immigrations Regulation Act)

1944年

  • 公民身份法(The South African Citizenship Act)

1949年

  • 禁止跨族婚姻法(The Prohibition of Mixed Marriages Act),禁止人种不同的男女结婚;

  • 背德法(The Immorality Act),对于跨种族的恋爱行为的限制与惩罚;

1950年

  • 人口登记法(The Population Registration Act),规定所有人口都要按种族登记;

  • 反共产主义法(The Suppression of Communism Act),规定政府有权查禁任何被指控为“宣传共产主义”的政党;

  • 集团地区法(The Group Areas Act),将全国分为不同区域,划出禁止黑人居住的地区;

1951年

  • 班图人管理机构法(Bantu Authorities Act ),为黑人建立了单独的管理机构;

  • 防止非法定居法(Prevention of Illegal Squatting Act),规定政府有权拆除黑人贫民区;

  • 土著建筑工人和土著服务法(Native Building Workers Act and Native Services Levy),规定白人雇主有义务在白人区为其黑人雇工修建必要的住房;

1953年

  • 隔离设施法(The Reservation of Separate Amenities Act),禁止不同种族的人混用公共服务设施,如盥洗室、候车室等;

  • 班图人教育法(The Bantu Education Act),将所有黑人学校收归政府管辖,终止了教会学校的存在;

1954年

  • 班图人城市区域法(Bantu Urban Areas Act),禁止黑人在城市定居;

1956年

  • 矿业和工作法(The Mines and Work Act),将劳工领域中的种族隔离正式化;

1958年

  • 促进黑人自治法(The Promotion of Black Self-Government Act),即“黑人家园政策”

1959年

  • 班图人投资法(Bantu Investment Corporation Act),建立起将必要资本转移至黑人家园的机构;

  • 大学教育扩充法(The Extension of University Education Act),为黑人、有色人和印度人建立单独的大学;

1970年

  • 黑人家园公民身份法(Black Homeland Citizenship Act):从1971年开始,南非政府将居多数的黑人移居到分散于南非共和国边陲地带(占该国总面积13%)的10个“班图斯坦”(或译‘黑人家园’,斐语:Bantoestan),并给予这些家园以自治权,目标是使其独立;移居到这些“黑人家园”的黑人会失去南非共和国的公民身份。但是这些“黑人家园”中的白人仍然居有政治和经济上的优越地位。南非共和国从1976年到1981年先后扶植文达(Venda)、西斯凯(Ciskei)、川斯凯(Transkei)与博普塔茨瓦纳(Bophuthatswana)等四个“国家”独立,但都没有被国际所承认。

1974年

  • 阿非利加语媒体法(Afrikaans Medium Decree):规定在黑人家园以外的地区,阿非利加语在学校授课中要达到50%的使用比例

  • 在医疗、宗教、就职等其他方面都作出相当的限制。

种族隔离的取消

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不但引发国内的反弹与抗争,更引发国际社会的攻击与经济制裁,即便如此,南非国民党白人政府仍坚持不会放弃种族隔离政策,而西方国家基于南非政府的反共政策,对南非白人政府有默许支持,而反对种族隔离的非洲人国民大会有恐怖主义的成分,被西方视为恐怖组织。

1989年戴克拉克担任南非总统后,便释放反对种族隔离政策而入狱的曼德拉,并且于1990年解除戒严;1991年南非共和国废止人口登记法、原住民土地法与集团地区法,在法律上取消了种族隔离政策。1993年,戴克拉克因对南非的民主贡献,与曼德拉一同获颁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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