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通商条约》签订
1917—1935年的中苏关系经历了复杂、曲折的变化,两国的贸易往来也深受影响。1932年中苏复交后,为发展本国经济,两国都把签订贸易协定一事提上日程,但因双方都对日本寄予和谈的希望加之国际形势的影响,使两国间的交涉无实质性进展。1935年双方互换了通商条约草案,草案中双方利益相左之处甚多,使交涉未果。1936—1938年中苏双方对商约草案中的利益冲突继续谈判,《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及两次易货贷款合同的签订使两国关系日益密切,为《中苏通商条约》的谈判及签订奠定了坚实基础。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中苏双方为保障本国安全,相互需要对方的援助,终于在6月16日签订了通商条约。可以说,在特定的国际环境下,国家间利益的冲突或一致的变化最终促成了1939年《中苏通商条约》的签订。从此,中苏贸易有法可依,两国间的经济合作成为共同抗击德日法西斯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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