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

1950年2月28日,中财委发出《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指出:为了迅速完成恢复与发展生产这一中心任务,必须对国营、公营工厂企业中原官僚资本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建立有工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这是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使工人亲身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以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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