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信事件”发生
2000年12月8日,山东省阳信县河流镇发生一起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回族群众感情的事件。12月12日,在少数人的串联、组织下,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数百名回族群众乘车前往阳信县,在阳信县境内与劝阻民警发生冲突。冲突中,有6名群众死亡,19人受伤,13名民警受伤。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肃处理。公安部当日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山东、河北省委、省政府立即组织救治伤员,处理善后,并依法对事件进行调查。死者已按回族习俗安葬,受伤人员全部得到有效治疗。群众情绪稳定,社会秩序正常。
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教训深刻。山东省已按有关程序,撤销阳信县委书记刘成文、县长王力、县公安局局长王天河的职务,并继续依法进行调查。河北省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孟村回族自治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继续对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对这一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在全面查清事实真相后,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党和政府一贯坚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以大局为重,相信这一事件一定会依法得到公正严肃的处理,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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