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通过关于巴勒斯坦分治的决议
1947年2月,英国把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处理,1947年9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进行研究。
同年11月29日,大会对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方案进行表决,结果以美苏等国33票赞成,阿拉伯等国13票反对,英国等10票弃权通过《巴勒斯坦将来处理(分治计划)问题的<第181(二)号决议>》。规定英国委任统治应于1948年8月前结束,并撤出军队;阿拉伯国面积为11,000平方公里,包括北部加利利,约旦河以西地区和加沙地带以及雅法市的阿拉伯区,犹太国面积为15,850平方公里;耶路撒冷市应建立国际特别政权,由联合国管理。这一决议偏袒犹太复国主义,遭到阿拉伯国家和人民的反对和抵制。之后,以色列国成立,中东战争爆发。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国成立,在其《独立宣言》中宣布接受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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