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刘坤一病故
刘坤一(1830年1月21日—1902年10月6日),字砚庄。廪生出身。湖南新宁人。在太平天国之乱时崭露头角,成为当日急速冒升的汉族封疆大吏之一,及后在曾国藩、左宗棠等去世后,和张之洞成为后期洋务运动的主导者,并在其后的甲午战争、百日维新、义和团乱、清末新政等晚清历史事件上均发挥着重要角色。
刘坤一的出仕过程和当时很多其他汉族督抚曾国藩、李鸿章等类似,都是身作儒生不满太平天国之乱而参与地方乡勇,进而因战功而被擢升为地方大员的典型例子。在1855年,刘坤一在太平天国动乱期间参加乡勇团练,加入江忠源系湘军征讨太平军,其后因带领湘军立下战功,而由廪生逐级升为教谕、知县、知州、知府、广东按察使及广西布政使,并于1865年起晋升为江西巡抚,任内作风保守,认为社会之富强源于典章制度的优良,抄袭西方技术不如“自力更生”,对洋务派“师夷长技以制夷”理念不予认同,这种思想可反映在他的讲话之中:
“为政之道,要在正本清源。欲挽末流,徒废心力。国朝良法美意,均有成规,因其旧而新之,循其名而实之,正不必求之高远,侈言更张。大乱既平,人心将静,有志上理者,其在斯时乎!”
因此,当日刘坤一的治绩类似于传统中国的变法模式,比如着手整顿吏治、提倡儒家道统的教化、开源节流、与民生息等,以期恢复太平天国之乱后受动摇的固有秩序。在整顿吏治方面,在初就任巡抚的四个月后,便一次过撤换知府、知州及知县8人,其后九年的任内又撤换布政使及按察使7人;提倡儒家道统的教化上他复兴书院、向各府州县印发《佐治》及《学治》等书,又奖励士绅,提倡儒教;对财政上的整顿有精简勇营以节省军费,将由地方乡勇数43000人削减至5700人,又调补绿营缺额,以免军中有人夸大军额以侵吞军款,同时整顿厘金及关税,使厘金收入由年均87万两增至153万两以充实地方财政;又减低农村赋税、提供粮种及农具以复兴农业经济,与民休息。而对军事的改革则只有在1874年,亦即在他离任巡抚一职的前一年才推行军队采用洋枪。
在1875年,刘坤一署任两江总督,又在翌年晋升为两广总督直到1879年,之后在1880年开始担任了两年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从这时期开始,由于因为官职调升的关系,开始接触及认识西方事务(两江及两广总督驻地分别是和洋人商务往还较多的江宁及广州,相反江西只是一个内陆省份),并对洋务作有限度支持。在署两江总督及两广总督任内期间整顿治安,主力清剿哥老会及海盗;又在任两广总督时认为赌风不良而禁赌;在任两江总督时沿袭他在任江西巡抚的整顿财政政策,精简勇营以节省军费,将地方乡勇数裁减四分之一,又减免捐助陕西的军饷、并查办招商局贪污。推动洋务方面,在任职两江总督期间发展海运、支持江南制造局造舰及提议各兵工厂生产专门化。然而,他又反对采煤及发展铁路,其中反对发展铁路的原因是担心铁路会令挑夫和大运河的船家失业。
在1890年开始,他复任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1891年又受命帮办海军军务,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时被授予钦差大臣职衔,节制关内外各军对日作战。刘坤一在此时期对洋务的态度比之前更为积极,包括推动现代化政策如推动江南制造局自行练钢、提议在湖南开采煤矿及自行兴办铁路,在1895年与张之洞联名上奏倡议包括军队、经济及教育现代化的改革,又参与组织如在1895年加入主张变法的强学会,并捐助五千两白银。除了推动洋务外,他继续以往传统变法式的整顿吏治及治安的政策,包括保荐亲民的知府知县8人及办理团练,在1892年肃清两江境内的哥老会。在1898年戊戌政变后强烈反对慈禧太后废黜皇帝光绪,在1900年义和团乱时主张严厉镇压并和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等人倡导组织了东南互保,保障了东南各省免受团乱为祸。其后在1901年又与张之洞联名上《江楚三折》,主张育才兴学、整顿变通朝政、兼采西法以扭转清朝江河日下的局面,开启了清廷晚清改革的先声,然而,在改革开始不久,刘坤一却在1902年去世,赐谥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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