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奏请在新疆设行省

1877年8月17日,左宗棠奏请在新疆设行省。左宗棠在收复新疆的过程中,不仅十分重视整饬吏治、发展生产,而且提出了取消原来的军府制度,在新疆建省,实行与内地一样的行政管理的主张。8月17日他正式向朝廷提出此议,认为重新疆所以保蒙古,保蒙古所以卫京师,“设行省,改郡县,事有不容已者”。收复南路后,1878年2月他再次提出上述建议。1880年5月,他提出了新疆建省的第一个具体方案:拟设总督驻乌鲁木齐,巡抚驻阿克苏,伊犁将军仍旧,塔尔巴哈台改设都统;将全疆划分为五道,道以下各设府、厅、州通县。时清政府以“伊犁尚未收复”,留中待议。次年收回伊犁时,已调任两江总督的左宗棠特地提交了一个《新疆行省急宜议设,关外防军难以遂裁折》,强调新疆建省的重要,充分表露了他关怀祖国边疆的爱国激情。清政府于1884年11月17日决定在新疆建立行省。左宗棠提出的新疆长治久安之策终被采纳,这对巩固祖国统一,加强西北边防,促进新疆建设,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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