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1922年8月15日,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8月9日下午,孙中山离永丰舰,乘英舰赴香港。

孙对随行人员表示:“一息尚存,此志不懈”,并通电前方将士,令李烈钧率各省之义军集合粤境,“同心戮力,讨此逆贼。”

10日,孙中山由香港赴沪。途中,孙中山批评“联省自治”说:“中国此时所最可恶者,仍在各省借名‘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耳。”

15日,孙中山在上海发表宣言:(一)护法当以合法国会自由集会、行使职权为目的。(二)实施6月6日宣言所说的“兵工计划”;(三)发展实业;(四)尊重自治,惟不容军阀任自治之名,阴行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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