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会议拒绝中国要求废除“二十一条”的要求

1922年2月2日,华盛顿会议第三十次全体委员会开会,讨论关于中国要求废除“二十一条”问题。

日本代表币原喜重郎声称,“二十一条”系两国之正式条约,反对会议“重新研究及审查”,仅表示日本同意放弃满蒙筑路借款、聘请顾问、教官等项的优先权,撤回1915年签约时日本政府对第5项之保留。

次日,第三十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即末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声明:中国对于“二十一条”始终视为事实上之压迫,不承认有法律效力,必须废止全约。美国代表声明:注重门户开放,要求利益均沾。关于“二十一条”之讨论以无结果告终,仅将3国声明载入会议记录。中国代表要求终成泡影。

上一篇: 英国军队撤出,爱尔兰26个郡成立“自由邦”

下一篇: 胡适启用新式标点符号